“一车一罐一证”来了!7月起无证运液态食品,最高罚50万

2026-05-15

《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管理办法》(市场监管总局令第125号)已于2026年2月3日起正式施行。根据规定,自2026年7月1日起,未取得许可的经营者将不得从事相关运输活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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届时,使用罐车运输食用植物油、白酒、食醋、果葡糖浆等5大类14小类重点液态食品的道路运输经营者,必须依法取得《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证》,并为运输容器申领《运输容器证明》,实行“一车一罐一证”管理。

新规明确,运输容器须专用并喷涂显著标识,严禁混装非食品物质;发货、承运、收货三方须填写运输联单,实现全链条可追溯。食品生产企业使用自有罐车运输自产食品的,可豁免办证,但仍须符合相关标准要求。

无证运输将面临5万元至50万元罚款,并没收违法所得;伪造单据等行为情节严重的,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。该办法有助于从源头防范“罐车混装”等安全隐患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“舌尖上的安全”。在此提醒相关从业者尽快完成许可申领。

来源: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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